

对保姆好会酿成杀身之祸?这个结论怎么也说不通
前两天在杭州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,一家5口人,3个孩子和女主人丧生,男主人在火灾发生的时候正好不在家中,而纵火者竟是家中的保姆。这件事情发生后,可以说震惊了整个杭州,在全国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,同时保姆和雇主关系的边界引起大家的讨论。
网上有一篇文章《纵火的保姆与消失的边界 》这篇文章流传很广,当中有一个观点也许有不少人认同。有人认为,雇主不能把保姆当成亲人要保持一定的距离,一旦对保姆太好了,突破了雇佣关系,久而久之就会被视为理所当然,保姆一旦产生不满情绪就会变成怨恨。
这些议论却不能说服我,一个个案要推导出整体的保姆与雇主的关系这肯定是站不住脚的。人和人存在着巨大的差异,保姆有各种保姆,雇主也有各种雇主。从这一个事件当中来确定所有保姆和雇主的关系模式缺乏说服力,缺乏事实依据,缺乏普遍性和客观性。
雇主和保姆虽然存在雇佣关系,从我个人的经历以及我所看到的活生生的例子,过去很多年中,甚至是上个世纪三、四十年代,好多家庭的保姆因为长期在雇主家里服务,虽然是雇佣关系但也确实产生了好似亲人一般的感情。尤其是和保姆一起长大的孩子间建立的感情更为浓厚。这种感情的存在也对家里孩子的成长有很大的益处。尤其是父母很忙,缺少父母关爱的孩子来说,保姆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家长来关心孩子。
当然也有不同的保姆,也有不同的雇主,所以这个关系很难一概而论,但最基本的还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。如果雇主是真心诚意的对待保姆,将心比心保姆很可能的是同样对待雇主,这样的相处应该是可以培养出情感的。但是雇主有私心,保姆也如此,相处起来各怀鬼胎,那么这种关系就难以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状态。尤其是现在在劳动力市场中,保姆相对比较稀缺,雇主苛待保姆等不尊重保姆的情况。
这个案子引出的教训恰恰是如何建立和谐的雇佣关系,除了金钱和利益之外,实际上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,这个其实是看雇主和保姆本身是怎样的人来决定的。